【公民科】林鄭親授教師指特首無普選非「中央欠咗我哋」 政府及教育界「唔算教得好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5 18:59

最後更新: 2021/11/27 01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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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首林鄭月娥(圖中紅衣者)今日(25日)親自教授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教師。(楊潤雄facebook圖片)

特首林鄭月娥今日(25日)首度親身主講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(官方簡稱「公民科」,坊間稱「公社科」)教師培訓講座,講解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,她指出坊間多項「謬誤」,包括有人將香港未能普選特首看成「中央欠咗我哋」的觀念錯誤,並強調公民提名是違反《基本法》,形容特區政府以至教育界過往教「一國兩制」關係「唔算教得好」。

今次為歷來首次由特首主講的教師培訓活動,供教師網上報名參加,教育局表示有約1,000人網上參加,為善用場地供100名教師及辦學團體代表現場參與,並同步於電視及政府新聞處網上直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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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座題目為「按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憲制地位」,分為5部分,包括「回顧歷史」、「特區憲制秩序」、「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、職能、產生辦法」、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」及個人經驗分享;演講部分長約52分鐘,其後設約15分鐘答問環節。

林鄭先談及自己兒時讀書學到香港是英國的「殖民地」,「其實如果真正理解歷史,呢個說法都唔準確」。她強調香港「自古是中國的一部分」,3條不平等條約令香港曾經歷英國管治,惟聯合國早年已應中國要求將香港及澳門從「殖民地」名單剔除。

她指出,行政長官是跟從「雙負責」及「雙首長」制,代表同時向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負責,亦是整個特區及行政機關的首長,地位高於行政、立法及司法機關,而各方互相配合、制約。不過,她指回歸24年,至今仍有人未完全掌握這概念,不時有人「叫錯」其職銜,將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」,錯誤稱為「香港特別行政區『政府』行政長官」,她強調應「以大行先」,稱呼其特區首長身份。

她提及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時,說:

近年好多追求所謂民主嘅人士,話行政長官唔係一人一票選出嚟,就係中央欠咗我哋,呢個概念係錯嘅。

她解釋,《基本法》列明按實際情況最終達致普選,而各地首長選舉方法不同,並非所有情況都能沿用同一方式(one size fits all)。她指出,《基本法》在1990年頒布後,1991年才有首屆直選,回歸後中央曾三度嘗試增加特首選舉的民主成份,批評有人要求「公民提命」,是完全違反《基本法》,根據條文,行政長官應通過廣泛代表性提名委員會提名。

她亦指,行政長官為核心的「行政主導」體制並非新創,1997前由英國指派總督擔任香港首長時,亦無諮詢港人意見,形容《基本法》是繼續沿用有關制度,採用「以一個位置為核心」的行政主導體制。

現場有教師問到林鄭上任4年間體會,林鄭形容做特首有苦有樂,但現屆政府「好似特別苦」,2019年「黑暴」期間感到非常焦慮。

她談到幫助一些機構解決問題時,感到很有滿足感,提及今年《施政報告》提出在白石角的教育大學運動中心用地興建車站,是源於今年7至8月走訪8間資助大學時,得悉教大學生乘坐校巴往返運動中心感不便,故《施政報告》推出「多贏方案」,在體育中心設計新的港鐵車站,便利白石角居民,並研究在教大校園附近重置體育中心,「有時話我哋官員離地,部分批評都係啱嘅,我鼓勵我哋出去多啲,接觸更多市民。」

被問到對公社科教師有何寄語,林鄭表示不想特別批評過往的通識教育科,強調公民科的設立很重要,現時學生有需要掌握科目核心元素,包括香港在「一國兩制」下的情況,中國近代發展及國際形勢,才能保持競爭力;她亦希望該科及其他科目教師多著重價值觀,強調「做人要有啲底線」,但近年受社交媒體及其他因素影響,一些傳統價值觀變得不被重視,籲教師培育學生正確價值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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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馮琪雅